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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学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4日 09:03     点击:

各学院、培养基地:

2021级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于7月21日入学报到,实际报到名单详见附件1,请协调各学科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导师带教

(一)请根据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带教条件(附件2),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导师带教范围(包括一导、二导)。

注:申请带教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具有我校硕导资格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少数特殊情况由相关学位点申请,经学院或培养基地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方可带教);

2.能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近3年带教研究生论文盲审出现“不同意答辩”结论的,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0〕7号)(附件3)执行;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出现“不合格”评议结果的,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暂行处理办法》(徐医大办〔2018〕8号)(附件4)执行;

3.原则上应具有辅助带教研究生的经历,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讲授本专业必修课程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课程或选修课程,无教学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

4.无学术不端行为;

5.带教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其所在医院须为三级甲等医院(或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二)研究生名额分配要求

1.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行研究生与导师间的双向选择;

2.严格落实2021年研究生指标分配时确定的各学科专项计划;

3.学科对研究生培养经费充足的导师应优先保障。对近3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导师、获得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导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通知各学科根据新生实际报到名单调整、确定导师带教情况,并通知导师本人(包括校外兼职导师),同时于7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带教名单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报送至主校区行政楼215(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pyb866@163.com,文件名以各培养单位命名(例:第一临床医学院带教情况汇总表),并将具体的导师带教名单导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6)。

二、组织研究生选课、上课

(一)研究生选课

请通知所辖各学科根据选课说明(附件7)指导新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相应课程,带教导师为外院培养基地的,请帮助研究生与其导师联系,7月28日前完成选课事宜。

(二)导师、学院审核

导师和学院负责老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参照操作流程(附件8)在7月28日前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审核。

(三)研究生上课安排

2021级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的上课时间安排为7月29日至8月27日。因疫情防控需要,7月29至8月4日期间的课程在超星学习通以线上授课的形式进行(具体建课、上课操作流程见附件9-10);8月5日至27日期间的课程暂定以线下的形式进行(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1),若有改变,将另行通知。

请组织院内授课教师、选课研究生按时上课,并及时参加考核。

三、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进度表

请通知所辖各学科组织导师帮助新生制定个人培养进度表(系统填写-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具体操作规范见附件7-8),并于8月24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打印一式三份(学院、导师和学生留存),并均需要导师签字和学院盖章。


附件1 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报到名单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带教实施细则》(徐医大研字〔2020〕4号)

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0〕7号)

附件4《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暂行处理办法》(徐医大办〔2018〕8号)

附件5 带教情况汇总表

附件6 学院系统导入导师带教操作流程

附件7 选课、培养进度制定操作说明(学生端)

附件8 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进度审核流程(导师、学院端)

附件9 超星学习通建课操作流程(教师端)

附件10 超星学习通上课操作流程(学生端)

附件11 2021级临床、口腔专硕课程安排

附件12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人员通讯录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