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学科建设及导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依据《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带教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徐医大字〔2019〕14号)和《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带教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徐医大字〔2019〕15号)《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徐医大字〔2019〕16号)组织2019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二、徐州医科大学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目录
(见附件1)
三、遴选基本条件
具体条件请参阅:
1. 《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带教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徐医大字〔2019〕14号)
2. 《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带教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徐医大字〔2019〕15号)
3. 《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徐医大字〔2019〕16号)
四、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1.申请人材料报送(2019年5月11日前)
2019年5月11日前,申请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并根据上报材料要求(见附件3)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交研究生学院审核。
2.研究生学院汇总、呈报(2019年5月11日-5月30日)
2019年5月11日-5月30日,研究生学院汇总整理申报人材料呈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审定批准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1.申请人材料报送(2019年4月19日前)
2019年4月19日前,申请人通过学科/研究生培养基地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见附件4),并根据上报材料要求(见附件5)提供相关支撑证明材料交各院/系、研究生培养基地相关工作部门。
2.院/系、研究生培养基地核准(2019年4月20日-5月10日)
2019年4月20日-5月10日,各院/系、研究生培养基地相关工作部门组织安排核准申请人的材料,并报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培养基地相关管理部门和相关领导。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培养基地初审、报送(2019年5月11日-5月17日)
2019年5月11日-5月17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培养基地相关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组织初步审定批准,并汇总通过初审的所有材料,报研究生学院。
4.研究生学院审查、汇总(2019年5月17日-5月24日)
2019年5月17日-5月24日,研究生学院审查、汇总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培养基地上报的材料。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批准(2019年5月25日-5月30日)
2019年5月25日-5月30日,研究生学院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呈报审查情况,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审定批准新增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各院/系、各研究生培养基地及申报个人需按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填写、上报相关材料(附件4、附件5)。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培养基地管理部门和领导审议结束后,请各院、系/研究生培养基地将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的相关申请人的硕导申报材料、硕导遴选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6,包括电子版)报至研究生学院(纸质版报至主校区行政楼215办公室,电子版报至xydyjspy@163.com)。
六、其他
各单位、院系、研究生培养基地应高度重视在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审核中涉及的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问题,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在材料申报过程中有造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本次和下次申报资格。
各时间节点说明 年龄计算时间节点为2019年3月31日;近五年指2014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近三年指2016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在研科研项目指结题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之后的项目。
有关材料可在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
咨询电话:0516-83262309、85748499
E-mail:xydyjspy@163.com
联系人:翟老师、岳老师。
附件:
1.徐州医科大学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目录
2.博导申请表
3.徐州医科大学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材料要求
4.硕导申请表
5.徐州医科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材料要求
6.硕导遴选申报情况汇总表
徐州医科大学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