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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8日 10:31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力度,推动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师生安全素质,推进校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苏教安函〔2018〕5号),现就我校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杜绝安全事故。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抓推进、抓落实、补短板、防风险,全面加强校园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防汛防雷、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工作始终受控、校园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主要活动安排

1.开展本单位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治工作。以“全覆盖、零容忍”为要求,重点做好安全防控工作。各院系、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加强科研、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危化品区域的安全防范;后勤管理处加强学生宿舍、食堂等场所,燃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方面的安全防范,重点做好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维修改造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安全;基建处加强建筑工程、维修工程等安全施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处加强对危旧房的安全管理。隐患自查整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各单位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

2.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以二级单位组织为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应急演练要周密计划,严密组织,确保演练不走过场,确保演练活动安全可靠。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预案,强化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搞好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

3.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安全文化进班级、进宿舍、进课堂、进实验室等活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进一步加大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宣传栏、微信等宣传载体,开展安全科普宣传和安全知识告知,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4.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重点剖析游泳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防拐防骗、拥挤踩踏等校园安全典型事故案例,组织观看相关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教训,推动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5.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单位动员广大教工、学生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将相关隐患及时发送至保卫处邮箱xzmcbwc@163.com,保卫处将对举报重大隐患行为的师生进行奖励。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材料收集、信息沟通,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活动过程中的沟通和信息报送事宜,相关材料将作为二级单位安全稳定考核内容。活动方案和总结情况(加盖公章)于2018年7月2日前交至保卫处消防安全生产科,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xzmcbwc@163.com。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83262119。

 

 徐州医科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