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医大办〔2017〕52号
各学院(系)、部门、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2017年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员育人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徐医大委〔2017〕52号)、《徐州医科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徐医大委〔2017〕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班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在岗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含二线);
(二)退休教师、管理干部;
(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教师;
(四)在读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个人综合素质与岗位工作性质相结合;
(三)坚持应聘个人与选聘院(系)双向选择相结合。
三、选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政治鉴别能力,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法制观念;
(二)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兼职班主任工作的关系;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具备从事学生工作所需的身体及心理素质。
四、选聘程序
(一)院(系)提出班主任岗位设置方案,并于11月20日前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班主任者填写《徐州医科大学2017-2018学年班主任报名表》,于12月10日前递交至应聘意向的院(系);
(三)院(系)在12月20日前完成双选,并将徐州医
科大学2017-2018学年班主任报名表(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2017-2018学年班主任聘用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学工处;
(四)学工处将选聘结果报学校审批。
五、选聘工作要求
(一)班主任的选聘周期以学年为单位,聘任班主任的人数不得超过院(系)行政班级总数,一名班主任原则上负责管理一个行政班。
(二)班主任的考核由学工处统一组织,院(系)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管理与考核细则,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
附件:1.2017-2018学年班主任报名表
2.2017-2018学年班主任聘用人员汇总表
校长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