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附属口腔医院、各附属医院口腔科:
为规范新教师培养程序,加强我院师资队伍教学能力建设,依据《徐州医科大学新教师试讲规定》要求,学院决定拟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新教师试讲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试讲考核对象
拟申请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考核时间与地点
2022年11月23日,主校区口腔医学院KJL-135教室
三、考核对象条件
1. 教学医院的临床教师须已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
2.教学医院的临床教师须取得主治及以上临床职称。
3.个人提出拟授课申请(附件1),教研室主任通过,各教研室汇总后提交教学办。
四、试讲考核内容
每位教师准备10-15分钟授课内容,1学时教案及讲稿。
教案内容主要包含授课题目;授课时间;授课类型;教学目标、要求;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时安排;参考资料;教学过程(引言,阐述、分析、推导,总结、作业考核);教学反思(课后完善)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五、考核专家构成
考核专家由来自学校教学督导组专家,以及校内外本学科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
六、材料报送及工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
11月18日(星期五)下班前,各教研室报送《教师试讲申请表》至教学办。
七、补充说明
1.通过院内试讲合格的人员,可于下一轮教学任务的排定时酌情安排授课任务。拟安排的课时由各教研室排定后交学院教学办审批,原则上第一次安排课时不超10学时(可凭此申请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2.新进教师第一学期的授课内容,学院会安排教学督导专家、学院老师及学生督导评分,根据评分汇总结果决定下学期的课时安排增减情况。
附件一:《口腔医学院授课申请表》
附件二:《徐州医科大学教案》
徐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