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徐医大字[2021]2号)、《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1]8号)和《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徐医大研字[2023]6号)文件精神,根据研究生院通知要求,现启动我院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年度我院申报限额2人。
其他与我校有实质性合作关系的有关单位(需提供合作协议),可依托我院申报,申报限额为2人/单位。
二、遴选条件
1.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医大研字〔2023〕6号),详见附件1。
2. 申请人所提交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获奖等成果,均应在近三年获得(2020年1月1日-2023年10月13日)。其他认定说明见附件2。
三、遴选流程
1. 开通系统登录权限
11月1日前,申请人在线填写《口腔医学院2023年研究生导师遴选预报名表》(https://f.kdocs.cn/g/yDfikQA2/),用于开通系统登录权限。
2. 申请人填报数据
11月12日前,申请人使用本人账号、密码,登录学校官网“数字徐医”—“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申请材料(操作见附件3)。不符合认定说明的成果请勿提交。
3. 材料审核、会议审议
(1)材料审核:学院对照遴选条件,完成材料审核,并按照申请人的学术贡献排序(仅计算符合遴选条件的材料),学术贡献的分值计算以《徐州医科大学自然科学研究工作量化办法》(附件4)量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奖项、课题、论文、专利的次序依次排名;在同等分值条件下,以徐州医科大学署名的学术成果排名靠前。
(2)会议审议: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综合审议,各单位排名前2的申请人通过审议,并将通过审议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遴选结果
12月底,研究生院组织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并将通过审议的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有造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研究生导师申报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作进一步处理。
六、联系方式
耿老师,电话:0516-83262537
口腔医学院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