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依照《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徐医大研字〔2023〕13号)等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现场答辩,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推荐2022级陈寅瑜同学为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10月9日至10月14日。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证据确凿。
联系电话:0516-83262592
联系人:许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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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推荐人选相关信息表
口腔医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