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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孙德健,审核:许大为     来源: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30日 09:10     点击: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向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活力,根据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流程,学院团委拟于近期开展“推优”工作,推荐一批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的条件和要求

(一)“推优”工作要做到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推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3个月;

3、学习成绩优秀(上学期F2排名达年级前30%);

4、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入党动机端正,目的纯正;

5、参加党组织活动、“青年大学习”参与率高、团学活动积极参与者优先推荐

6、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学风建设或其他党团活动中表现积极者,可优先推荐。

(二)凡是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推荐:

1、上一学年受过学校、学院处分,尚未撤销的;

2、截至“推优”,必修课程中仍有未通过者;

3、团员不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内活动、智慧团建系统未入驻、不按时缴纳团费、不接受团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不予推荐。

二、“推优”工作流程

1、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可召开会议。由团支书介绍候选人情况,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的表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到会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投票表决;

2、全体团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团支部根据参照民主评议和投票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

3、学院团委对“推优”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向党支部推荐。

4.“推优”情况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委反映。

5.符合“推优”资格的团员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学生团员推优入党申请表》(附件1),团支书填写团支部推优情况及意见,统一整理后将附件1、2于1011日前上交。


口腔医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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