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切实提升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现就开展口腔医学院2026年度发展对象人选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人选范围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一)德育方面
1.系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及决议等基本知识,密切关注国家发展与时事政治,在重大问题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参与团课、党课等学习教育活动,政治思想素质过硬;
2.每季度主动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思想动态,入党动机端正,以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觉接受党组织考察;
3.须参加校党校、学院分党校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且考核成绩合格;
4.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组织纪律观念强,群众基础良好;
5.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或吃苦奉献精神,在学校、学院重大工作或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
6.至少获得过1次院级及以上表彰(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二)智育方面
1.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前50%,无课程不及格情况;
2.至少获1次学业奖学金(含“社会工作奖”及各类单项奖);
3.在科研竞赛方面,参与B类及以上学科竞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成绩,或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取得专利等者可优先考虑。
(三)体育方面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体质健康达标、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合格;
2.主动参加学校运动会及各类体育比赛等。
(四)行为规范方面
1.在校综合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无缺课、旷课行为;
2.所在宿舍整体卫生、学风良好且无安全隐患者可优先考虑。
(五)实践服务方面
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不少于3次。
三、推选程序及安排
(一)推选程序
本次推选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团支部初审、民主推优、党的理论考试、发展答辩、党员群众座谈会、学生党支部审核及考察、学院党总支审核、公示的程序进行。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3月25日左右,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向所在团支部提交申报材料,填写附件1、2;
2.民主推优:3月27日左右,各团支部完成民主推优工作(流程:个人培养期表现汇报→团支部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考试答辩座谈:3月31日前,完成党的理论考试、发展答辩及党员群众座谈会相关工作;
4.差额公示:4月10日前,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差额公示。
四、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所获奖励及任职经历均应为入校后取得。
2.严格按照“优秀一个发展一个,没有优秀的宁可不发展”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3.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确保申报材料完整、准确、规范,凡因程序不合规、材料不合格未通过审查的,一律不予发展。
附件:
1.发展对象推荐人选信息收集表
2.发展对象人选推优情况表
口腔医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5年3月23日